由民建中央提交的<關于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成為政協的“一號提案”,受到媒體和公眾的關注。但全國政協委員賀強認為,一號提案的部分建議并不適合我國資本市場的現實情況。
股民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一號提案”建議適時開征證券所得稅,即資本利得稅。除銀行存款、國庫券及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可免稅外,將其他證券買賣價差收入扣除利息費及交易手續(xù)費后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但賀強認為,我國目前并不具備開征資本利得稅的條件。
他說,我國的資本市場并不成熟,基礎性制度建設還不完善,現在開征資本利得稅風險很大。而且,由于今年我國的外部環(huán)境發(fā)生了變化,面臨的形勢很微妙,現在開征資本利得稅,在內外夾擊、效用疊加的情況下,對市場的沖擊很大。
他介紹,征收資本利得稅的政策準備其實早在1994年就已經充分,國稅發(fā)〔1994〕089號文件中就明確提到,股份制企業(yè)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應以派發(fā)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達摩克里斯之劍已經鑄好,但為什么遲遲沒有掉下來呢?”賀強認為,資本利得稅是調節(jié)股市過熱最有效手段之一,但也是最嚴厲的調控手段,目前的市場情況不足以支撐劍掉下來。在我國股市走弱的情況下,絕對不能輕易使用資本利得稅調控,這會成為特大利空,會給市場造成恐慌。
他談到,1993年12月19日,市場傳言探討開征資本利得稅,12月20日開盤不到一個小時,大盤懸崖跳水式暴跌,交易所緊急停盤,后來相關負責人出來明確表態(tài)短期內不會開征資本利得稅,這才平抑了市場的悲觀情緒。而且,臺灣股市開征資本利得稅引發(fā)股災,值得我們思考。當年臺灣股市與中國股市現在的情形很類似,從1983年1月的442點,一路攀升到1988年9月的8402點。為給股市降溫,1988年9月24日,臺灣宣布開征資本利得稅,股市應聲暴跌,一路下挫至2000多點。
“建議征收20%的資本利得稅,包括差價買賣部分都要征收,征收數額將是印花稅的幾十倍,是特大利空,市場承受不了。開征資本利得稅是非常敏感的問題,需要相關系統工作的配套,開征時機尤其要慎重!辟R強說,自1994年以來,每年國家稅務總局都會給分支機構下發(fā)通知稱,目前開征資本利得稅條件不成熟,暫不征收。2007年5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官員也再次明確重申,短期內將不會有開征資本利得稅的政策出臺。
此外,“一號提案”建議,在投資所得稅與個人和企業(yè)所得稅的銜接方面,取消按紅股面值20%計征所得稅的規(guī)定,對紅股(即紅利)在分配環(huán)節(jié)不征稅,而在變現環(huán)節(jié)征稅。
賀強對此也有不同意見。他認為,變現基本都會選擇在高點,在變現環(huán)節(jié)征稅相當于提高了實際稅負。而且,變現環(huán)節(jié)征稅相當于征收紅股全年的成交量、成交金額的稅。這么高的稅負會增加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增加交易風險,降低市場的交易效率和活躍程度。
賀強認為,只有上市公司的紅利、利潤增長部分遠遠超過了印花稅和傭金,才可以去考慮增加印花稅稅負和開征資本利得稅。但是我國目前上市公司利潤超過40%都被印花稅和傭金拿走了,賺的錢是別人賠的,投資者并沒有分享到上市公司高額的利潤增長。這本身就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