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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定車船稅上漲超過一倍 車主大呼“太高了”

2007-6-27 9:48 中國新聞網(wǎng) 【 】【打印】【我要糾錯

  新船使用稅征求意見稿公布,北京私家車擬定480元。而此前,北京普通小汽車的標準是每輛每年200元,調整之后的車船稅增加一倍多。對此,許多車主大呼:太高了。

  今年2月,財政部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核定載客9人以下的小型客車年稅額在360元至660元之間;排量1升以下的微型客車年稅額在60元至480元之間。昨日公布征求意見的辦法中規(guī)定,大型客車每輛600元,中型客車每輛540元,小型客車每輛480元,微型客車每輛360元。稅額基本是財政部規(guī)定稅額的中間值偏高。

  對于新車船稅額度,一些網(wǎng)友在網(wǎng)上發(fā)表看法認為定得較高,讓車主難以承受。一位新司機表示,剛剛買了一輛二手車解決上班的問題,算上交強險提高的浮動費率以及新車船稅漲的錢,繳納兩年的保險和稅款都能再買輛新車了。還有網(wǎng)友表示,提高車船稅并沒有什么具體標準,有關部門應該拿出讓人信服的依據(jù)。北京大學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隆亨認為,凡是關系到國計民生和老百姓利益的都應該開聽證會,聽取大家的意見。

  按照今年新辦法,車船稅將隨交強險一起繳納。凡是在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已經購買了交強險的車主,只需于下次續(xù)保交強險時繳納2008年度車船稅和補交2007年度車船稅即可。根據(jù)《通知》規(guī)定,已到地方稅務機關繳納了車船稅的納稅人,不需要在購買交強險時再次繳納車船稅,但應向保險公司提供已完稅車輛的完稅憑證。記者上午從地稅局地方稅處獲悉,目前北京市地稅局要等征求意見確定之后再向外公布具體繳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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