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今年1月至11月 長沙國稅增幅位居中部省會之首

2007-12-13 9:30 長沙晚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記者昨日從長沙市國家稅務局獲悉,今年1月至11月,長沙國稅收入實現(xiàn)平穩(wěn)、快速增長,增幅在中部地區(qū)省會城市居首位。

  據(jù)介紹,長沙國稅今年1月至11月共完成稅收收入(不含卷煙)98.77億元,為全年計劃的95.63%,比上年同期增長34.74%.其中,消費稅完成年計劃的104.54%,企業(yè)所得稅完成年計劃的108.85%,個人所得稅完成年計劃的114.31%.

  長沙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08年,納稅人將享受企業(yè)所得稅稅率調整、增值稅抵扣范圍擴大、利息所得稅稅率降低等“利好”政策,如內外資企業(yè)的所得稅稅率統(tǒng)一為25%;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yè),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yè),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此外,自2007年8月15日起,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由20%調減為5%.從2007年7月1日起,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qū)等老工業(yè)基地和西部大開發(fā)有關政策,享受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優(yōu)惠,長沙、株洲、湘潭、衡陽享受此政策。

相關熱詞: 長沙 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