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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終止對未漂白牛皮箱紙板征收反傾銷稅

2006-2-13 0:0 商務部網(wǎng)站 【 】【打印】【我要糾錯

  2006年2月13日,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終止對原產于美國、泰國、韓國和臺灣地區(qū)的進口未漂白牛皮箱紙板征收反傾銷稅。

  2006年1月9日,商務部發(fā)布《行政復議決定書》(商法函[2006]1號),決定撤銷商務部公告[2005]第60號。鑒此,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撤銷對原產于美國、泰國、韓國和臺灣地區(qū)的進口未漂白牛皮箱紙板征收反傾銷稅的決定。

  根據(jù)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決定,自2006年1月9日起,終止對原產于美國、泰國、韓國和臺灣地區(qū)的進口未漂白牛皮箱紙板征收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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