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川渝天然氣資源稅調整 建議國家也跟進

2006-11-15 8:25 重慶商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天然氣價格接連攀升,但地方的財政收入并未增加。昨日,市長王鴻舉在經協(xié)會第21次高層領導座談會上提出建議,適時調整川渝兩地天然氣資源稅的征收方式。

  王鴻舉說,近年來,重慶、四川的天然氣價一直在上升,但目前統(tǒng)一按每立方米1分5厘在征收天然氣資源稅,對地方財政貢獻并不大。

  “重慶和四川是天然氣富產區(qū),現(xiàn)行的征收方式不太合理!蓖貘櫯e說,建議國家對征收方式進行調整,進行計量收費。新增加的財政收入,可用于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這樣一來,市民用氣將更有保障。

  據悉,目前新疆已在國內率先試行天然氣資源稅計量收費改革。改革后,新疆天然氣資源稅稅額的標準,分別從目前的2元/千立方米、4元/千立方米提高到7元/千立方米、9元/千立方米。天然氣資源稅稅額標準提高后,以2004年原油天然氣產量來測算,僅是天然氣這一塊,每年就為新疆增加財政收入0.86億元。

  除了調整天然氣資源稅,王鴻舉還建議,在國家出臺新的稅收政策前,西南各省區(qū)要注意保留工業(yè)企業(yè)所得稅為15%的優(yōu)惠政策,因為這一政策是西部省市招商引資的有利“王牌”之一。

相關熱詞: 川渝 天然氣 資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