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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修武縣認真貫徹落實涉農稅收優(yōu)惠政策

2004-4-28 8:11 焦作日報·修國 【 】【打印】【我要糾錯
  修武縣國稅局日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農民增收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受到廣大農民朋友的歡迎。該局一是采取張貼公告、散發(fā)傳單的形式,讓農民了解國家稅務總局《致農民朋友的一封信》的內容;二是凡沒有證據證明銷售者不是“農民”或所售商品不是“自產農產品”的,一律按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執(zhí)行稅收優(yōu)惠政策;三是對每月銷售額達不到5000元的個體工商戶和農產品銷售者一律免征增值稅,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一律免辦稅務登記證;四是大力推行“陽光作業(yè)”,實行辦稅公開制度;五是積極為農民提供涉稅服務,定期通過新聞媒體向農民發(fā)布有關稅收政策,免費為農民提供代開發(fā)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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