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車消費稅即將出臺,最高將征收車價的27%.”近日,媒體的這則報道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消息一經流傳,很多人拍手稱快,有人甚至用“劫富濟貧”來形容這次調整。
不過“劫富”倒是實實在在的,“濟貧”卻未見得。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稱:“對小排量車免征消費稅只是謠言,如果實施的話,最多是適當降低稅率!敝劣 “高排量車將征收27%稅率”問題,他更明確表示,27%的說法沒有根據,而且肯定太高了。“目前消費稅政策的制定還處于主要部門之間的研究、溝通階段,需要對方案進行進一步細化,而稅率則已基本確定,與原來相比變化不大。”
該負責人所說的“與原來相比變化不大”,是指今年6月份財政部關于“新汽車消費稅”所發(fā)的征求意見稿,意見稿規(guī)定:1.0升排量以下發(fā)動機的轎車消費稅,將由原來的3%降至1%;1.0升~2.2升的稅率仍為5%;2.2升~3.0升的,由原來8%提高到9%;3.0升~4.0升的,由原來8%提高到 14%;而4.0升以上的,由原來8%提高到20%.
新消費稅能否“抑大揚小”?
可以說,國際原油價格的一升再升,是促使新消費稅盡早出臺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新消費稅出臺的根本目的,也是為了鼓勵發(fā)展小排量汽車,同時限制大排量,減少能源消耗。
目的顯而易見,而且看起來也頗有道理:排量越大,價格越高,應繳納的稅款也就越多,從而可以限制一些人消費高排量汽車。然而,新汽車消費稅真的能達到預定目標嗎?根據意見稿規(guī)定,1.0升~2.2升排量的稅率保持不變,而這個區(qū)間占到目前汽車消費群體的80%左右,包含了市場上賣得最好的1.6升和2.0 升排量車型?缍葏^(qū)間如此之大,涉及細分車型如此之多,看來,新消費稅可謂“牽一發(fā)而不動全身”。“1.0升排量以下發(fā)動機的轎車消費稅,將由原來的3% 降至1%”,看起來是在鼓勵發(fā)展小排量車,而實際上,1.3升排量以下車型的銷量在總銷量中僅有20%不到的市場份額,而1.0升排量以下車型的占有率簡直微不足道。據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反饋的信息稱,1.0升排量以下的車型根本賣不動,“有時一個月能賣上幾輛就不錯了”。再者,1.0升排量以下車型的價格都較低,基本在5萬元以下,減少2%的稅率不可能產生太大的影響。
至于2.2升~3.0升排量的車型,增加一個百分點的稅率,影響也是微乎其微的。真正有所影響的是3.0升以上的車型,而實際上,私人購買的中高檔轎車排量大多在2.0升~3.0升之間,3.0升以上排量轎車的目標消費群體主要是政府、機關單位等,私人消費的比例相對較小。在公車消費占主導地位的消費構成中,即便大幅度提高消費稅率,抑制大排量汽車消費的“美夢”仍將大打折扣。
消費稅該由誰埋單?
“消費稅是針對高檔消費品征收的,起到調節(jié)消費、引導消費的作用,汽車作為高檔消費品應該有這個負擔,只不過是多與少的問題。”國家財政部稅政司的這位負責人解釋“小排量車不能免征消費稅”的原因。
據悉,現行消費稅是1994年確定的,是國家稅制改革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被列入199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它是在對貨物普遍征入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一般體現在生產環(huán)節(jié),目的在于調節(jié)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這里的“少數消費品”指的是奢侈品。
顯而易見,經過20年的發(fā)展,汽車是不是“奢侈品”已自有定論,“轎車正在走進尋常百姓家,特別是經過2002、2003兩年的爆發(fā)性增長,我國汽車的保有量已經超過3500萬輛,預計10年后將達到1億輛。而在北京,這個數字已經突破了250萬輛,平均每6個人就有一輛汽車。
汽車正在成為人們生活中的日用品,像手機、電視、冰箱一樣逐漸普及。在今天,我們更應該討論的是汽車消費稅該不該收,而不是一味的通過高消費稅來抑制汽車消費需求的增長。在邁向汽車社會的過程中,能源問題、環(huán)境污染問題都是必須面對的,也是可以通過不斷發(fā)展的科學技術得以解決。
據了解,目前我國消費者購買一輛普通汽車所需交納的稅款,有增值稅、消費稅和購置稅,雖然增值稅和消費稅體現在生產環(huán)節(jié),但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加上沒有完全國產化所需繳納的關稅,那么購置一輛車所需的各種稅費,將占到車輛支付總額的30%左右,這也是一定程度上造成國內車價普遍偏高的原因。
“一刀切”是否合理?
“高排量就一定意味著高污染嗎?”新華信總裁林雷對此提出疑問,他認為,從保護能源、控制污染角度看,新消費稅根據排量“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合理。高排量并不一定意味著高污染,污染主要來源于燃油的不完全燃燒,因此,一些高檔車往往先采用高標準技術,更節(jié)能,也更環(huán)保;而一些小型車排放低,污染卻并不低。
林雷稱,根據排量“一刀切”的做法,首先是忽略了節(jié)能、環(huán)保材料的應用,如TDI柴油車、混合動力車及氫燃料電池車。這和上海財經大學稅務專家胡怡建的說法不謀而合。胡認為,只參考排量一個參數確定稅率不盡合理。“國家政策的制定還應參考地區(qū)性差異,此外,對非燃料車以及節(jié)能型燃料汽車的鼓勵,也應該納入國家政策的扶持之列!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會計系主任陳曉教授也表示了自己的憂慮:“對于企業(yè)來說,購買高檔汽車的費用可以計入企業(yè)成本,這樣企業(yè)上繳的所得稅就少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消費稅成本的上升。如果想通過限制高檔汽車消費而達到節(jié)能環(huán)保作用,不如直接利用燃油稅來解決。”
陳教授“一語中的”,從國外的經驗看,引導汽車消費除了靠汽車購買階段的購置稅和消費稅,更主要的還是通過汽車使用階段的燃油稅等因素調節(jié)。然而,稅費改革在我國卻舉步維艱,由于涉及到多個權力部門利益,因此至今舉棋不定,在這種情況下,采取新消費稅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然而如林雷所言,“在平衡與妥協(xié)之間,新消費稅孕育而生,但它只可能是權宜之計,只有取消購置稅等其他稅費,代之以燃油稅,才是解決能源短缺、污染嚴重的根本之道!睉c幸的是,在9月1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發(fā)布會上,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國寶在介紹我國能源發(fā)展情況時說:“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意識到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這個問題已經提上了議事日程!
新汽車消費稅據排量定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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