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CEPA實施兩月免征關稅423萬元

2004-3-9 8:20 新華社·張毅 【 】【打印】【我要糾錯
  據海關總署提供的最新統(tǒng)計,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實施兩個月以來,海關總署已順利收到香港工貿署傳輸的235份原產地證書的電子底賬,并分發(fā)到全國15個直屬海關。其中156份原產地證書的香港原產貨物,分別從深圳、拱北、上海、廣州、大連、南京、廈門、青島、黃埔、北京、福州及成都海關順利通關,免征關稅423.5萬元人民幣。

  為了確保CEPA貨物的順利通關,深圳海關審單中心、皇崗海關、文錦渡海關等分別設立了CEPA專窗專崗,為CEPA貨物的報關提供高效的專門服務。拱北海關原產地管理辦公室也與現場海關、進口企業(yè)保持著密切的聯系。

  為了防止利用假原產地證書騙取CEPA優(yōu)惠,內地海關和香港、澳門主管部門對原產地證書實行了聯網核查。對于申報人提供的紙質單證,內地海關通過網絡與香港、澳門海關提供的電子底賬核對,內容符合才能享受CEPA優(yōu)惠。保證CEPA項下進口貨物能夠“管得住,通得快”。

  截至2月底,香港工貿署等發(fā)證機構共簽發(fā)CEPA原產地證書235份,涉及35個稅號的商品,主要包括食品、藥品、化工產品、紙制品、紡織品、金屬制品、電子產品、鐘表等。澳門首批CEPA貨物也于2月18日在拱北橫琴口岸順利申報進口。
相關熱詞: CEPA 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