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財經》雜志報道,曾經轟動一時的劉曉慶偷逃稅案終于結案。
據記者獲知,北京市地稅局稽查分局專門人員經過半年多的艱苦工作,終于基本查清案情:從1996年開始,劉曉慶公司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成本、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等手段進行偷稅,偷逃所得稅、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多個稅種。有消息稱,專案組從劉曉慶公司賬面上查實偷逃稅金額196萬元。
據一位專案組成員透露,劉曉慶目前精神比較穩(wěn)定,正在等待即將到來的公訴。
一位調查人員對記者講述了一個細節(jié):若干年以前,紅極一時的劉曉慶去南方某鎮(zhèn)演出時,在當地百貨商店花4.1元買了一把改錐,并要求營業(yè)員開具了發(fā)票——這是一筆誰也不會注意到的小額交易;乇本┖,劉曉慶神不知鬼不覺地將發(fā)票的金額改為41萬元,并列入公司成本進行稅款抵扣。這件事過了很多年,在歷年的稅務稽查中都沒有被發(fā)現。今年查案的時候,專案組懷疑這張發(fā)票的真實性,派專人趕赴南方小鎮(zhèn),找到了那張發(fā)票的另一聯,才揭穿了這個彌天大謊。
劉曉慶偷逃稅案基本查清 偷逃稅金額達1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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