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個人納稅通常都是通過單位代扣代繳完成,納稅人和稅務機構(gòu)不直接“見面”,全部由單位“代理”,單位提供的工資表中只有納稅總額,而具體的單項扣除額、稅率等信息,納稅人都不得而知。作為納稅人,已經(jīng)繳納了稅款完成了應盡的義務,但是卻得不到相應的證明,這與納稅人理應享有的權(quán)利不符。
據(jù)稅務人士介紹,開具納稅憑證可以讓納稅人明明白白納稅,也有利于建立比較完善的個人信譽體系。為此,成都市地稅局目前在全市年收入6萬元以上的重點納稅人中,以主要從事金融保險、足球、房地產(chǎn)、演藝等高收入行業(yè)的高收入人群為主,選取了200人實行開具納稅憑證試點。
另據(jù)了解,在實行全員申報納稅、開具完稅憑證之前,由于個人需要,如留學、貸款等需開具詳細完稅憑證的個人,可持單位介紹信到所屬的稅務機關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