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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國稅局出臺新的稅收征管崗責體系

2005-6-30 11:23  【 】【打印】【我要糾錯
  為配合稅收綜合征管軟件的推廣應用,省局在充分調研和反復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了《黑龍江省國家稅務局稅收征管崗位職責》,將全部稅收征管工作劃分為114 個崗位,并對每個崗位的職責作出了明確詳細的規(guī)定,建立起了職責清晰的崗責體系。新的稅收征管崗責體系具有以下突出特點:一是按照稅收征管崗位設定工作職責,而不是按機構、部門來設置,能夠適應全省各地在稅務機構設置不盡相同的情況下的崗位設置和職責配置,同時也有利于各市地局依據省局制定的征管崗責,按部門制定各自的征管崗責。二是稅收征管崗責自成體系,充分體現了與稅收征管綜合軟件的有機結合。例如,由于領導崗位除審批事項外,其他職責不參與稅收業(yè)務流轉,不構成征管崗責的組成部分,因此,新的征管崗責體系中把科(股)長、局長崗位定義為審核崗、審批崗。三是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設定崗責,對以往不規(guī)范的做法予以了修正。四是新的征管崗責是按業(yè)務分類的,既可以一人多崗,也可以一崗多人。五是征管崗責在編寫過程中,積極吸納最新的稅收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的要求,將稅收專管員制度、納稅評估制度、一窗式管理、一戶式管理等內容其納入到崗責體系中,使征管崗責在最大限度上適應了當前的稅收征管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