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德先生,您未按在華實際工作天數(shù)繳納個人所得稅,現(xiàn)在您要補繳個人所得稅5萬元。”這是日前遼寧省本溪市地稅局涉外分局與外籍人員約談時的情景。遼寧省地稅局自去年下半年開展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約談工作以來,已與7個國家的19名外籍人員進行了約談,促使外籍人員補繳個人所得稅55萬元。
為準確了解外籍人員收入情況,做好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同時也使外籍人員及時、全面地了解稅收政策,遼寧省地稅局普遍開展了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約談工作。地稅局根據(jù)外籍人員納稅情況,對取得或應該取得收入而沒有進行申報的,申報收入與同行業(yè)工資薪金或勞務報酬平均水平相比存在重大差異的,本期應納稅額與上期或以前年度同期相比存在異常變動的,申報表有改動的,稅務機關認為有疑點的,在華停留時間與稅務機關掌握的時間不符的,居住時間計算不準確的共七大類涉及個人所得稅的外籍人員進行約談。
來自加拿大的約翰對采訪的記者豎起大拇指說,通過約談,他學到了很多稅收知識。據(jù)稅務人員介紹,約翰是一名納稅意識較強的外籍人員,由于對稅收政策理解有誤,沒有足額納稅,稅務人員與他約談后,他及時補繳了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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