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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10年中級審計師考試4月10日-5月10日報名

來源: 保山市人事局 編輯: 2010/04/13 10:28:12 字體:

轉發(fā)《關于做好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保人〔2010〕15號

各縣、區(qū)人事(人事勞動)局、市直及省屬駐保有關單位:

  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云人考〔2010〕9號)轉發(fā)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報名方式:我市原則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組織實施報名工作,考生可在報名時限內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n)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上傳電子照片,待審核通過后進行網上繳費,完成網上報名(具體辦法按網站說明進行操作)。不能實施網絡報名的考生,可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部門在考試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網絡報名,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單位從業(yè)年限證明、近期免冠證件照片(電子版)和銀行卡(建行)到我局考試教育培訓中心進行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10年4月10日至2010年5月10日(現場報名節(jié)假日不辦公)。

  三、打印準考證:考生可于考試前15天,自行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沒有條件自行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部門和我局考試教育培訓中心打印準考證。

  四、考場地點:考試考點設在昆明市。

  五、辦理合格證書:考生報名時可在全省范圍內任意選擇州、市辦理合格證書,只有選填“合格證書領取地”為“保山市”的考生,我局才有審核報名和辦理證書的權限。

  六、要求:考生所填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凡采用虛報、謊報、瞞報本人真實情況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考試費用不予退還。考生在通過所有應考科目后,需將報考時所填相關信息材料原件帶至考試管理部門進行資格終審,符合報考條件的,才能辦理相應的資格證書。

  請各縣(區(qū))、各有關單位認真做好考試報名的宣傳、解釋工作,未盡事宜請與市人事局考試教育培訓中心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875-216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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