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江蘇南京報送2011年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通知

來源: 南京市財政局 編輯: 2011/07/12 16:25:23 字體:

關于報送南京市201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寧財人[2011]463號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財會[2011]29號)要求,結合南京實際情況,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2010年12月31日前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yè)正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08]7號)(見附件,以下簡稱《資格條件》)的我市范圍內大中型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市、廳級)的財務部門負責人、總會計師、財務總監(jiān)(以下簡稱“申報人”)均可申報。

  二、申報程序和要求

  請市各有關單位按此文件要求對委托評審的材料嚴格把關,認真做好審核、公示和推薦工作,做到材料真實、齊全、手續(xù)完備。

  (一)申報

  1、符合蘇職稱[2008]7號文件要求的申報人,可以向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申報人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材料中還須提供申報人本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資產(chǎn)規(guī)模、職工人數(shù)、收支情況等)和組織架構的介紹,并加蓋單位印章。

  2、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對照《條件》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及單位基本情況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復核,并按本單位申報職稱評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決定是否同意推薦。

  3、單位將申報材料送市職稱辦(地址:北京東路43-2號臺城大廈824室,電話:025-83603351)審核蓋章。

 ?。ǘ┦芾?

  1、市財政部門負責受理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對不符合規(guī)定程序的材料限期補正,過時不再受理。

  2、市財政部門按規(guī)定及時整理匯總符合申報條件人員信息資料,填制《江蘇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報市人事職稱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并將審核確認的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后,市人事職稱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

  3、市財政部門將申報人材料、市人事職稱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資料、申報人公示情況說明、《委托評審函》按規(guī)定的程序報省財政廳。

  (三)公示

  1、申報人單位在推薦申報人前,應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公示申報人姓名及有關情況,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2、市財政部門公示經(jīng)過市人事職稱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符合申報條件人員姓名等基本情況,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人應如實填寫各項資料,并做到材料齊全、手續(xù)完備、裝訂規(guī)范:

  1、不需要裝訂的資料

  (1)《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16K紙);

 ?。?)《江蘇省申報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20份(A3紙);

 ?。?)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證件照片一張(背面寫上單位、姓名);

  (4)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以來撰寫的具有代表性的本專業(yè)論文、論著或譯著的原件。

  2、需要裝訂的材料(A4紙):

 ?。?)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學歷、會計師或會計相關中級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師或會計相關高級資格證書復印件;年度考核、繼續(xù)教育、職稱計算機考核等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近三年的年度工作考核材料;單位已公示無異議的證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任職聘書的復印件。

 ?。?)本人簽名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以來專業(yè)技術工作業(yè)績總結報告;

 ?。?)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以來的獲獎情況,反映專業(yè)工作能力和業(yè)績成果的有關材料、證明、財會管理或應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廣情況,本人簽名,單位人事和財務部門共同審核、簽字并蓋章。

 ?。?)申報人提供的反映其專業(yè)工作能力和業(yè)績成果的材料在本行業(yè)、本系統(tǒng)或縣(含縣)以上范圍推廣應用的,該證明材料還應有主管單位財務部門或相應的政府管理部門(如財政、國資、證券等部門)核實蓋章,并由核實人簽字。

  申報人提供的復印件應由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核實蓋章并由核實人簽字。申報人提供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師或會計相關高級資格證書、繼續(xù)教育證書復印件須財政部門核實人簽字,其它會計相關高級資格證書復印件須由相關主管部門核實人簽字。

  將需要裝訂的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寫《送評材料目錄》,編上頁碼,連同不需裝訂的材料一并裝入檔案盒。以上需裝訂的復印件均須提供原件,財政部門審核受理后退回原件。復印件須經(jīng)單位核實、蓋章,經(jīng)辦人簽名,并注明核實的年月日。

  三、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于8月15日前,將經(jīng)市職稱主管部門審核過的申報材料直接送達南京市財政局人事教育處(長江路66號長盛大廈1313室,聯(lián)系電話:51808636),逾期不再受理。

  四、評審方式

  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方式采用評審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最終由執(zhí)行評委會根據(jù)申報人綜合情況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

  五、收費標準

  按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每份材料收取評審及面試和論文鑒定費500元。

  《江蘇省會計專業(yè)高級資格評審工作管理規(guī)則(試行)》(蘇財會[2007]8號)可登錄江蘇省財政廳網(wǎng)站()“會計管理”欄目中查詢,需要填報的相關表式等可在該網(wǎng)站“下載專區(qū)”下載。

  附件:江蘇省會計專業(yè)正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08]7號)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