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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上屬駐濰單位:
2010年度資產評估師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已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fā)我市,現將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方式
網上報名時選擇“市直”報名點的考生,由其所屬主管部門(上屬駐濰單位由單位)組織人事科統(tǒng)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辦理;網上報名時選擇各縣市區(qū)報名點的考生,將有關材料報所選縣市區(qū)人社局專技科(考試中心),經審核匯總后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集中辦理。辦理證書不收取任何費用。
縣市區(qū)人社局專技科(考試中心)負責本縣市區(qū)通過人員的報考資格復審工作,各縣市區(qū)通過人員攜帶規(guī)定材料到相應縣市區(qū)人社局專技科(考試中心)辦理資格復審和領取證書手續(xù)。
二、提交材料
1、單位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
2、通過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時所持的證書原件(如有遺忘請查看當年報名文件);
4、《執(zhí)(職)業(yè)資格考試登記表》一份(點擊下載,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
5、考生照片(與準考證同底版)1寸、2寸各1張(1寸照片粘貼在登記表上,2寸照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
6、合格人員名單。
各縣市區(qū)人社局專技科(考試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時,請攜帶《執(zhí)(職)業(yè)資格考試登記表》、兩寸照片、通過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辦理時間、地點
證書辦理時間:
12月20日——2011年1月10日(國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各縣市區(qū)通過人員證書領取時間由各縣市區(qū)人社局確定。
根據原山東省人事廳《關于發(fā)放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1998〕8號)文件規(guī)定,過期不辦視為放棄資格,不再發(fā)放。請有關單位及考生相互轉告。
地址:濰坊市北宮東街266號-2濰坊市人事考試中心二樓服務大廳。
電話:0536-805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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