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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學習注會有幫助。
兩類原則 | 具體原則 | 要點 |
稅法基本原則 | 1.稅收法定原則;2.稅收公平原則;3.稅收效率原則;4.實質(zhì)課稅原則?!?/td> | |
稅法適用原則 (六個) | 1.法律優(yōu)位原則 | 含義: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作用:主要體現(xiàn)在處理不同等級稅法的關系上。效力低的稅法與效力高的稅法發(fā)生沖突,效力低的稅法即是無效的 ?!?/td> |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 一部新法實施后,對新法實施之前人們的行為不得適用新法,而只能沿用舊法 | |
3.新法優(yōu)于舊法原則 | 新法、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guī)定時,新法的效力優(yōu)于舊法 | |
4.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原則 | 居于特別法地位級別較低的稅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為普通法的級別較高的稅法 | |
5.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 對于一項新稅法公布實施之前發(fā)生的納稅義務在新稅法公布實施之后進入稅款征收程序的原則上新稅法具有約束力 | |
6.程序優(yōu)于實體原則 | 在訴訟發(fā)生時稅收程序法優(yōu)于稅收實體法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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