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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微學習筆記:要約撤回與撤銷的區(qū)別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2/08/29 14:48:32 字體:

 
要約撤回
要約撤銷
發(fā)生的時間 發(fā)生在要約生效之前 發(fā)生在要約生效之后
對受要約人是否會造成損害 不會對受要約人產生損害 可能損害受要約人
是否允許撤回或撤銷 允許撤回 允許撤銷,但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情形不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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