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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
第九章 合同法律制度(總則)
知識點十六、撤銷權訴訟中的主體與管轄
1.撤銷權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行使。在訴訟中,債權人為原告,債務人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讓人為訴訟上的第三人。
2.撤銷權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注意1:代位權和撤銷權的比較:①兩者都是因債務人的行為損害債權人的利益。②兩者都要通過向人民法院請求行使。③代位權是針對債務人的消極行為;撤銷權是針對債務人的積極行為。④代位權的行使涉及到雙方當事人;撤銷權的行使涉及到第三人。
注意2: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與保全措施的撤銷權比較
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 | 保全措施的撤銷權 | |
行使主體 | 意思表示不真實的人或受害人 | 債權人 |
行為指向 | 撤銷的是自己的行為 | 撤銷的是他人的行為 |
效力 | 不涉及第三人 | 對第三人發(fā)生效力 |
時效 | 1年內(nèi) | 1年內(nèi),5年消滅 |
注意3:破產(chǎn)過程的撤銷權與保全措施的撤銷權比較
破產(chǎn)過程的撤銷權 | 保全措施的撤銷權 | |
行使主體 | 管理人 | 債權人 |
種類 | 5種 | 2種 |
時間 | 受理破產(chǎn)申請前1年內(nèi) | 沒有時間限制 |
時效 | 沒有時效限制 | 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nè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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