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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
第八章 物權法律制度
知識點二十五、用益物權的基本理論
根據(jù)《物權法》規(guī)定,用益物權是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1.用益物權包括:(1)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2)建設用地使用權;(3)宅基地使用權;(4)地役權;(5)準物權。
2.用益物的特征:(1)用益物權注重物的使用價值,并以對物的占有為前提。這區(qū)別于擔保物權注重物的交換價值的特點。(2)用益物權除地役權外,均為主物權;擔保物權為從物權。(3)用益物權主要以不動產(chǎn)為客體。(4)用益物權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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