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
第八章 物權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四、物權的民法保護
物權的保護是指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方法和程序,對物權人的物權進行保護。根據保護方法的不同,分為物權的保護方法和債權的保護方法。其中:①物權的保護方法是指物上請求權;②債權的保護方法則是指恢復原狀、損害賠償的救濟手段。
?。ㄒ唬┪锷险埱髾?
1.物上請求權的行使,可依意思表示方式進行,即物權人在其物權受到妨害后,直接請求侵害人為一定的行為,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等,也可依訴訟方式進行。
2.根據具體救濟內容的不同,物上請求權包括返還原物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和排除妨害請求權。
?。ǘ﹤鶛嗾埱髾?
1.物權人在其標的物受到損害時,除得要求返還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險以外,還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賠償損失。這兩項請求權在性質上屬于債權請求權,請求權的行使以侵害人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之債為前提。
2.物上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不同。物上請求權基于物權本身產生,因此其權利的行使不以相對人有過錯為必要。債權請求權則多以相對人主觀上有過錯為必要。
3.如果物權因他人的違法行為受到侵害,構成侵權行為時,可以同時適用物上請求權和債權請求權。(既要停止侵害,還要賠償損失。)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