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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企業(yè)對于授予客戶獎勵積分的交易事項應當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授予時
在銷售產(chǎn)品或提供勞務的同時,應當將銷售取得的貸款或應收貨款在本次商品銷售或勞務提供產(chǎn)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之間進行分配,將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扣除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收入、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收入、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確認為遞延收益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遞延收益(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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