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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日期調(diào)整后特殊事項處理的通知
根據(jù)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diào)整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2]15號)精神,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推遲至10月27日和28日進行,因特殊事項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以申請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特殊事項范圍
1、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日期與同期其他國家級考試日期相沖突。
2、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期間懷孕生產(chǎn)(原則掌握在生產(chǎn)前后各60天內(nèi))。
3、其他合理原因。
二、申請時間和方式
有上述情況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登錄遼寧會計網(wǎng)(),點擊延考申請鏈接,填寫《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進行網(wǎng)上申請。
三、確認時間和須提交的申請資料
已在網(wǎng)上提交延考申請的考生須于2012年7月1日至7月27日期間的工作日,持本人簽名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及下述相關材料,到阜新市財政局會計科確認(聯(lián)系電話:0418-3327147)。對于逾期未申請或已申請、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1、因考試時間沖突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須提交如下申請資料:
(1)身份證;
?。?)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試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3)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2、因懷孕生產(chǎn)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須提交如下申請資料:
?。?)身份證;
(2)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嬰兒出生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3、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須提交如下申請資料:
?。?)身份證;
(2)其他相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四、其他說明
經(jīng)審核確認不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在2013年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并已取得2011年度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其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阜新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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