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保證的訴訟時效計算時間
?、僬G闆r下,一般保證的訴訟時效計算時間為債權(quán)人對債務(wù)人的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
【舉例】A企業(yè)向B銀行貸款100萬元,約定還款時間為2004年1月1日,C為一般保證人,保證期間為3個月。A到期不歸還銀行貸款,由于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quán),因此B銀行只能先向A提起訴訟,如果B銀行在2004年2月1日對A提起訴訟,由于在保證期間內(nèi)提起的訴訟,因此保證人的責任不能免除。人民法院在3月1日作出判決,那么B銀行對保證人的訴訟時效為從3月1日起計算的2年。
?、谶B帶責任保證的訴訟時效計算時間為債權(quán)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
【舉例】沿用上例,如果保證合同約定的是連帶責任保證,A到期不歸還銀行貸款。B銀行在2004年2月1日要求保證人C承擔保證責任,那么B銀行對保證人的訴訟時效為2004年2月1日起計算的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