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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復習:結算紀律與法律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02/02 10:18:54 字體:

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復習第七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知識點、結算紀律與法律責任

  重點掌握:出票人簽發(fā)空頭支票、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銀行應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提示】支票的出票人簽發(fā)支票的金額超過“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屬于簽發(fā)空頭支票的行為。

  判斷題

  ◎商業(yè)承兌匯票的付款人對見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據,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按照規(guī)定處以壓票、拖延支付期間內每日票據金額萬分之七的罰款。( )

  正確答案:對

  正保會計網校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結算紀律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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