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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納稅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時如何確定匯繳地?

來源: 安徽稅務 編輯:張美好 2021/03/23 15:18:29  字體:

【問題】

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納稅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時如何確定匯繳地?

【答案】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納稅人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文件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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