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公司為公司提供口罩快遞收派服務能否免增值稅?
問題:快遞公司為公司提供口罩快遞收派服務能否免增值稅?
答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五條規(guī)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發(fā)布的《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增值稅、消費稅優(yōu)惠政策即問即答 (第一期)》明確,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是指為居民個人快遞貨物提供的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
因此,快遞公司為公司提供口罩快遞收派服務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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