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餐支出要交個稅嗎?
公司給員工提供中午一頓工作餐,這基本上是員工福利的標配。那么問題來了,員工享受了工作餐福利,是否要交個稅呢?
先亮明觀點,這個問題沒那么簡單。公司給員工提供工作餐的情境不同,答案也不同。有的情境下需要交個稅,有的情境下不需要交個稅。
先說不需要員工交個稅的情境:
(1)公司有自己的食堂,員工到食堂免費就餐,食堂為此發(fā)生的制餐費用屬于集體福利支出,不需要分攤到員工頭上,員工自然無需交個稅;
(2)公司沒有食堂,找送餐公司配送工作餐或讓員工固定在某餐廳就餐(如在寫字樓地下食堂就餐),月底由公司與配餐公司或餐廳統(tǒng)一結(jié)算餐費,此時,結(jié)算的餐費不需要并入員工工資薪金計征個稅。
這兩種情境會計做賬時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稍加分析,你會發(fā)現(xiàn)上述兩種情境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公司為員工買單的餐費沒有打給員工個人。
如果公司圖省事,為員工提供免費午餐時直接給員工發(fā)放餐補,那就需要員工繳納個稅了。譬如,公司沒有食堂,公司每月給員工發(fā)放300元午餐補助,員工自己付費就餐,這300元餐補就需要并入員工當月工資一并計征個稅。
給員工直接發(fā)放餐補,會計做賬時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為了避免交個稅,有的公司想出了變通的辦法,如要求員工憑票報銷,以報銷餐費的方式為員工變相發(fā)放工作餐補貼。嚴格地講,這種做法是不合規(guī)的,因為員工報銷的餐費并不屬于公司正常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稅務很可能要求企業(yè)作納稅調(diào)整,將報銷金額并入員工當月工資計征個稅。
總結(jié):如果公司打算為員工提供工作餐福利,站在個稅籌劃的角度審視,公司自建食堂,或聯(lián)系餐飲公司送餐,或與員工就餐的餐廳統(tǒng)一結(jié)算,都可避免員工多交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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