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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購入固定資產:注意一次性稅前扣除的時點!

來源: 中國稅務報 編輯:奶黃包 2023/11/27 16:57:39  字體:

轉眼已到年末,一些企業(yè)選擇在年末購置固定資產。此時,企業(yè)需要注意一次性稅前扣除的時點處理。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7號)等政策,2018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企業(yè)新購進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不分年度計算折舊。

實務中,一些企業(yè)容易混淆一次性扣除時點。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4 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明確,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執(zhí)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第二條明確,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

對比可以看出,在會計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次月開始計提折舊;在稅務上,固定資產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稅前扣除。也就是說,企業(yè)如果購入固定資產的當月就投入使用,則會計上計提折舊和稅務上一次性稅前扣除的時點是一致的;如果購入固定資產的當月未投入使用,則次月也開始計提折舊,但不能一次性稅前扣除。

例如,2023年11月,M公司新購進一臺機器設備,不含稅金額480萬元,于當月投入使用,按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10年。M公司于2023年12月,在會計上開始計提折舊,2023年折舊金額=480÷(10×12)×1=4(萬元);2023年12月,可以在稅務上一次性稅前扣除480萬元;2023年納稅調減480-4=476(萬元)。

再如,2023年11月,N公司新購進一臺機器設備,不含稅金額480萬元,于12月投入使用,按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10年。N公司于2023年12月,在會計上開始計提折舊,2023年折舊金額=480÷(10×12)×1=4(萬元);2023年稅務處理時折舊額為0;納稅調增4萬元。2024年,N公司在會計上計提折舊金額=480÷10=48(萬元);稅務上一次性稅前扣除480萬元;納稅調減480-48=432(萬元)。

因此,年末購入固定資產的企業(yè),要關注稅會差異,準確進行一次性稅前扣除,以免產生提前扣除、錯誤扣除等風險。同時,應留存好相關資料以備檢查,如有關固定資產購進時點的資料、固定資產記賬憑證、核算有關資產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差異的臺賬等。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yè)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可自行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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