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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020年2月份增值稅申報納稅期限進一步延長到28號之后,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勾選確認的期限是否也會延期?
答案:是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27號)規(guī)定,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將進一步延長至2月28日,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fā)票綜合服務平臺對增值稅扣稅憑證進行用途確認的期限也相應延長至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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