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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乘坐大巴、客車等取得的公路、水路客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回答】
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可以抵扣進項;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需憑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客票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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