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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綜合所得又有經營所得,匯算怎么辦更劃算

來源: 中國稅務報,廈門稅務 編輯:那個人 2024/02/20 16:48:56  字體:

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正在進行中,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也將于3月1日開始。一些居民個人既有綜合所得,又有經營所得,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項目如何扣除劃算?一起來看看~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具體選擇哪種扣除方式比較劃算?可通過測算做決定。

1

減除費用6萬元 測算案例

納稅人在2023年取得綜合所得收入額150000元,經營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50000元,不考慮其他扣除。

(1)在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選擇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

在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填報6萬元減除費用,匯算時則無需繳稅。在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時,就不能再享受6萬元減除費用,應納稅額為150000×20%-16920=13080元。

最終兩項匯算合計繳納稅款13080元。

(2)在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選擇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

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納稅額為50000×10%-1500=3500元;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申報享受6萬減除費用,應納稅額為(150000-60000)×10%-2520=6480元。

兩項匯算合計繳納稅款9980元。

通過測算可以得知,納稅人選擇第2種方式更劃算。

劃重點:

目前系統在預扣預繳環(huán)節(jié)已經對減除費用是否重復扣除予以監(jiān)控,對于既有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如果想在經營所得填報減除費用,但已經在綜合所得享受減除費用的,可以通過人員信息采集,將是否扣除減除費用修改為“否”,再逐月更正申報工資薪金所得,這樣就可以在經營所得享受減除費用了。

2

專項附加扣除 測算案例

納稅人2023年取得綜合所得收入額200000元,經營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80000元,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合計金額60000元。

(1)在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填報6萬元減除費用及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

應納稅額為(200000-60000-60000)×10%-2520=5480元,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應納稅額為80000×10%-1500=6500元,兩項匯算合計繳納稅款11980元。

(2)專項附加扣除和減除費用分別在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中扣除: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為(200000-60000)×10%-2520=11480元,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為(80000-60000)×5%=1000元,兩項匯算合計繳納稅款12480元。

通過測算可以得知,納稅人選擇第1種方式更劃算。

溫馨提醒:

發(fā)生的不同扣除類別可以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分別扣除,比如6萬元減除費用可以選擇在經營所得匯算時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選擇在綜合所得匯算時扣除。

但上述扣除類別的內部項目,比如專項附加扣除的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扣除,不可再拆分在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中分別扣除。

經營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辦理時間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而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辦理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大家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做出選擇,適時辦理,享受最優(yōu)稅惠。

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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