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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印花稅稅源明細表》中應稅憑證數量應如何填寫?
【回答】
逐份填寫應稅憑證時填1,合并匯總填寫應稅憑證時填寫合并匯總應稅憑證的數量。
合并匯總填寫應稅憑證時,只能合并適用同一稅目且內容高度相似的應稅憑證。合并匯總填寫應稅憑證時,對方書立人信息【對方書立人名稱、對方書立人納稅人識別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對方書立人涉及金額】不需填寫。
文件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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