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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申報中有“按次申報”和“按期申報”兩種方式,該如何選擇呢?一起來看看吧~
政策規(guī)定
一、應稅合同按季申報繳納,不經常書立應稅合同的納稅人可以選擇按次申報繳納。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jù)按次申報繳納,納稅人因經常書立產權轉移書據(jù)而難以在每次書立后申報的,可以選擇按季申報繳納。
三、應稅營業(yè)賬簿按年申報繳納。
四、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稅憑證按次申報繳納,納稅人難以在每次書立后申報的,可以選擇按年申報繳納。
五、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
政策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14號)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印花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3號)
對于選擇采取“按期申報”方式的納稅人請注意,選擇按季、按年申報印花稅的納稅人,需提前確認所屬期內是否存在有效的稅種認定信息。
查詢途徑
納稅人可通過【稅(費)種綜合申報表】模塊,進入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頁面,將通過點擊頁面上方的【新增采集信息】按鈕,系統(tǒng)顯示新增印花稅稅源信息的彈窗。
申報方式處選擇按期(按季、按年)申報,填寫稅款所屬期內稅源信息,如果已有認定的印花稅稅種信息,系統(tǒng)按照納稅期限自動帶出稅款所屬期起止,不可修改,并自動帶出已認定的應征印花稅稅目,納稅人自行填寫各稅目應稅信息及減免信息,按期申報采集印花稅稅源信息,同一稅款所屬期內僅能采集一次。
如不存在已認定印花稅稅種信息,頁面將彈窗提示,請及時聯(lián)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定。
溫馨提醒:已認定的稅種需在申報期內按時進行申報,請慎重選擇,以免產生逾期未申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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