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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們是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取得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四項服務以外的進項稅額可以加計抵減嗎?
【回答】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 均可以進行加計抵減,不僅限于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四項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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