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
D級納稅人有哪些懲戒措施?
【答案】
目前,稅務機關對D級納稅人有以下懲戒措施:
(一)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fā)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二)出口企業(yè)管理類別評定為四類,加強出口退稅審核;
(三)加強納稅評估,嚴格審核其報送的各種資料;
(四)列入重點監(jiān)控對象,提高監(jiān)督檢查頻次,發(fā)現稅收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不得適用規(guī)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
(五)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在評價為D級之后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企業(yè),在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當年即納入評價范圍,且直接判為D級;
(六)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七)不得享受部分殘疾人就業(yè)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
(八)不得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優(yōu)惠政策。
此外,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對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當事人推出了一些聯合懲戒措施:
例如,將黑名單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yè)任職資格、資質審核、乘坐飛機高鐵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加入正保會計網校實務暢學卡會員,可隨時向老師進行提問哦~
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查看正保會計網校會計實務頻道,點擊進入>>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