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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工程施工是否要與提供建筑地預繳稅款呢?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liuyi 2021/04/20 14:49:48  字體:

【問題】

異地工程施工是否要與提供建筑地預繳稅款呢?

【答案】

需要填報《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的,需要預繳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規(guī)定: 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guī)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guī)模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第五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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