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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fā)展起來了,應該設子公司好還是分公司好?首先,需要弄明白什么是母子公司,什么是總分公司。
子公司
▲ 如果用我們公司投資注冊成立的一家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可以獨立經(jīng)營的新公司,這家新公司就是我們的子公司。
它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而我們公司是相對于子公司而言的母公司,也可以稱作控股公司,在法律上,作為子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利。
分公司
▲ 如果用我們公司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則我們公司是相對于分公司而言的總公司。
由于分公司沒有股東會和董事會,必須在我們總公司的直接領導下和授權下開展經(jīng)營管理活動,并且其民事責任由我們總公司承擔。
了解了母子公司與總分公司的概念,還需要從法律、工商、稅務等方面了解設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不同之處。
1.法律上的不同
①母公司這個名稱只具有區(qū)別于子公司的作用,并不具有法律概念功能,在工商注冊時是不能包含“母公司”和“子公司”三個字。
但“總公司”和“分公司”則都是可以在營業(yè)執(zhí)照上顯示的。
②子公司擁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jīng)營活動。
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jīng)營活動。
2.工商上的不同
①子公司領取的是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樣,而分公司領取的是非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有負責人字樣。
②設立一家子公司比設立一家分公司在手續(xù)上會更加復雜,當然注銷也是如此。
3.稅務上的不同
①子公司是獨立法人。
而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能申請需要符合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yè)優(yōu)惠,在此情況下更多的是參考總公司的稅收政策。
②對于子公司來說,由于是獨立核算,在企業(yè)所得稅和增值稅上均需獨立申報納稅。
對于分公司來說,其不是獨立法人,在企業(yè)所得稅上,分公司需由總公司進行核算盈虧和統(tǒng)一納稅,如有盈虧,總分公司可以相互抵銷后才交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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