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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公司經常向自然人股東借款,無息,有稅務風險嗎?政策依據是?什么情況下沒有稅務風險?
答復
公司經常向自然人股東借款,無息,有稅務風險。
一個是個稅風險,因為屬于關聯交易,可能存在被稅務部門核定調整征收個稅的涉稅風險。
再就是其他應付款掛賬金額太大,占比異常,容易觸發(fā)稅務風險評估,懷疑存在隱匿收入偷逃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的涉稅風險。
當然:
公司向自然人股東借款,無息,若是存在正當理由,則稅務風險也不大。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yè)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yè)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qū))的企業(yè),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guī)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span>
注意
上述條款被稱為個人所得稅的反避稅條款,好多個人交易中經常會面臨這樣的涉稅風險。
比如:
對于增資擴股中,對于低價增資,如果新股東入股價值不符合公允價值,也不符合正常的商業(yè)邏輯,有以增資擴股的名義進行利益轉移嫌疑的,稅務局有權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有關反避稅條款核定相關各方的個人所得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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