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財稅問答:企業(yè)與代帳公司簽訂的代理記賬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來源: 江蘇地稅 編輯: 2017/01/06 08:41:03  字體: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1〕155號)的規(guī)定,在代理業(yè)務中,代理單位與委托單位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不屬于應稅憑證,不貼印花。因此,企業(yè)與代帳公司簽訂的代理記賬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相關推薦:

納稅人簽訂搬家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抓緊學習 解讀印花稅管理規(guī)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小泥鰍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www.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