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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職員工與實習生個稅扣繳有何不同?如何操作?身為財務人員的你了解嗎?別著急,我們手把手教您搞定。
1.新入職人員
政策依據(jù):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調(diào)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對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shù)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注: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xù)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
舉個例子:小張2023年6月從某大學畢業(yè),同年7月進入A公司任職,公司在發(fā)放7月份工資、計算當期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時,可減除費用計算方法為:7個月×5000元/月=35000元
怎么操作:在個稅扣繳端人員信息采集模塊登記人員信息,選擇任職受雇從業(yè)類型為“雇員”,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入職年度從業(yè)情形。辦理扣繳申報時,累計減除費用系統(tǒng)就會自動按照當年度的累計月份數(shù)計算。
2.實習生
政策依據(jù):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可采用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shù)計算。
上述公式中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按照下表執(zhí)行: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
舉個例子:小王是一名大二的學生,7月份放假后,立即找了一份與自己大學所學專業(yè)對口的工作崗位進行實習,7月份取得勞務報酬5000元。公司在為其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采取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如采用該方法,那么小張7月份勞務報酬扣除5000元減除費用后則無需預繳稅款。
怎么操作:在個稅扣繳端人員信息采集模塊登記人員信息,選擇任職受雇從業(yè)類型為“實習學生(全日制學歷教育)”。然后在辦理扣繳申報時,所得項目選擇“其他連續(xù)勞務報酬”,系統(tǒng)就會按照5000元計算減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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