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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根據<上海2024年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可知,上海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報者必須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1、《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表》 3份
申報表網上生成,是評審的主要材料,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寫。
2、《申報高級經濟師單位概況》 2份
3、主審論文 3份
其他論文 1份
論文是評審的另一主要材料。遞交的主審論文須打印3份,并裝成3冊。發(fā)表論文除提交正式刊物1份外,需提交以下內容的復印件3份:(1)刊登的論文內容;(2)期刊封面、目錄、封底(含主辦、主管單位,統一刊號))。
4、各類評審附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套
(1)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對2002年以后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可不上傳證書信息)
(2)職稱資格證書(含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等)
(3)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證書(聘任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來)
(4)外語證書(自愿提供)
(5)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書(自愿提供)
(6)獲獎證書及其重要業(yè)績方面證明材料
(7)聘任中級職務以來專業(yè)工作年度考核表
(8)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
上述材料請用A4紙復印并按順序裝訂成冊。
5、繼續(xù)教育證明
二、單位審核
1、《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表》所填的內容須由所在單位進行核實并提出審核意見。申報表中“業(yè)績、論文、論著等情況的核實意見”欄內所在單位須對申報者各項主要業(yè)績方面明確寫上核實意見并蓋章。凡未寫入核實的其他內容在評審時不能作為主要業(yè)績對待。
2、申報者提供的下列評審材料附件應由所在單位逐一核對,并在每一核實的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印章確認。
(1)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對2002年以后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可不提供)
(2)職稱資格證書(含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等)
(3)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證書
(4)外語證書(自愿提供)
(5)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書(自愿提供)
(6)獲獎證書及其重要業(yè)績方面證明材料
(7)聘任中級職務以來專業(yè)工作年度考核表
(8)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
(9)繼續(xù)教育證書
三、評審材料目錄
將材料目錄貼在材料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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