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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2023年高級經濟師考試考務通知 5月5日起報名

來源: 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編輯:vage 2023/05/04 16:47:53 字體:

摘要:滄州2023年高級經濟師考試考務通知發(fā)布,報考人員最晚于5月4日前完成注冊,5月5日9時-11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5月15日17時30分。

關于做好2023年度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河北省人社廳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fā)〔2023〕20號)精神,為做好我市高級經濟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3年度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高級經濟考試”)將于6月18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選擇報考地點為“滄州”的考生在滄州市參加考試。

高級經濟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每個專業(yè)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應試人員須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方可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考試時間

6月18日

09:00-12:00高級經濟實務(第1批次)

14:30-17:30高級經濟實務(第2批次)

高級經濟考試分為2個批次實施。各批次專業(yè)類別的劃分和考試時間,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高級經濟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考試開始2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20〕1號)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經濟考試。

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中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yè)高級經濟考試的條件。

(二)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省市各級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jiān)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jiān)管、智慧監(jiān)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jiān)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滄州市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yè)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共同加強專業(yè)技術工作經歷核查。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應按照滄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的要求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jiān)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三)報名流程

1.時間安排。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5月4日前完成注冊,5月5日9時-11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5月15日17時30分。

2.考生注冊。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已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

報考人員選擇報名考區(qū)時,原則上應根據現工作地、居住地進行選擇。

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滄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tài),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等四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選擇報考地點為“滄州”的報考人員,于5月12日持有關材料到滄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滄州市運河區(qū)朝陽中街28號)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tài),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專以上學歷信息、2008年以后學位信息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 )免費申請本人電子報告,下載自行打印1份;

(4)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報名條件要求的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繳費須知??荚囐M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5月15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tài)”。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7.打印準考證。6月14日-17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考試大綱

2023年版高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

五、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具

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應試人員須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二)考前須知

考前應試人員須知的內容或事項主要包括:

1.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

2.考試時間、考試時長及作答方式等。具體考試時間(或批次)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3.高級經濟考試機考系統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

4.建議應試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5.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

(三)嚴肅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荚嚢踩?,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guī)定,省、市各級考試機構將聯合行業(yè)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guī)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

六、收費標準

根據人考中心函〔2020〕36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高級經濟考試上機考試費每人每科74元。

八、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

附件:高級經濟考試報考條件

滄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3年5月4日

附件

高級經濟考試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yè)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yè)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初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中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等相關職業(yè)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yè)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三)自2020年起,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參加經濟系列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或職稱評審。此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yè)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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