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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易錯題:滯納金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樂樂 2020/07/20 14:12:07 字體:

《經濟法基礎》是一門需要大量記憶的考試科目,很多法條容易混淆搞混,那么考生朋友們在學習過程中要如何避免出現同一類型的題目總是出錯的問題呢?以下這道題是小伙伴們在上周每日一練中錯誤率較高的題目,為了更高效科學的學習,記憶和備考,來看看專家對本題目的點評吧~

2020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易錯題:滯納金

【單選題】

某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應于2019年8月15日前繳納應納稅款50萬元,但該企業(yè)遲遲未繳。當地稅務局責令其于9月30日前繳納,并加收滯納金。但直到10月15日,該企業(yè)才繳納稅款。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該企業(yè)應繳納的滯納金金額是(?。┰?。

A.3 750

B.8 700

C.11 500

D.15 250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該企業(yè)應繳納稅款期限是8月15日,即從8月16日至10月15日滯納稅款,共計16+30+15=61(天)。按照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該企業(yè)應繳納的滯納金=500 000×61×0.5‰=15 250(元)。 

點評:本題考核責令繳納滯納金的計算。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 ,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應繳納的滯納金=應納稅款×應加收滯納金的天數×0.5‰,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容易出錯的地方,需要大家掌握,考試難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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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學員可以在網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不管是討論學習方法還是針對每日一練的一些看法、建議都可以在論壇上和大家交流。做題過程中,遇到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廣大學員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希望大家繼續(xù)支持每日一練,多多練習,積極討論。

祝廣大學員學習愉快!

2020年初級會計易錯題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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