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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第二章知識點:增值稅的相關規(guī)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2/24 14:10:05 字體:

2017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時間所剩無幾,再不抓緊時間備考真的來不及了。正保會計網校精心整理了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增值稅的相關規(guī)定,大家趕緊復習起來吧。

1.概念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應稅行為)在流轉過程中實現(xiàn)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jù)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2.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1)銷售貨物

(2)應稅勞務: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3)銷售應稅服務:交通運輸業(yè)、郵政服務、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

(4)應稅行為:銷售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5)進口貨物

3.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通常包括: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3)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銷售發(fā)票乘以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4)境外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稅收繳款憑證上注明的稅額。

4.稅率

(1)基本稅率17%:銷售或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有形動產租賃;

(2)低稅率13%;

(3)11%: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4)6%: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無形資產;

(5)5%:簡易辦法計稅的銷售不動產、不動產經營租賃;

(6)3%:簡易辦法計稅的除5%以外的情況,小規(guī)模征收率;

(7)零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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