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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法基礎》這一科目當中,稅法占據了大部分分值,是十分重要的部分。稅法哪個老師最優(yōu)秀?當然是我們的楊軍老師!下面就來看看楊軍老師是如何解析稅法部分中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相關概念。
實戰(zhàn)派財稅輔導專家,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夢想成真”系列叢書稅務師《稅法(Ⅱ)應試指南》主編。
多年的授課經歷和事務所工作的經驗,造就了楊老師幽默、親切的授課風格。清晰、系統的講解思路,實踐和理論相結合的教學方法。他擅長總結歸納,化繁為簡,化難為易,教學方法獨特,讓你在一個個妙趣橫生的案例中,輕松學習稅法知識。
學員印象:稅法少俠、實戰(zhàn)派
老師寄語:學以致用 知行合一
主講班次:超值精品班
▍相關知識點:
本視頻中題目考核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相關概念。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183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課后習題:
【判斷題】居民納稅人,應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和境外的所得,依照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向中國政府履行全面納稅義務,繳納個人所得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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