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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境內(nèi)居民個人劉某2021年度綜合所得收入為15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為8800元,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為24000元,無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捐贈支出,假設2021年已預繳稅額為826元。則2021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為(?。┰?。
A、1100
B、1074
C、2374
D、3200
【點評】本題考查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匯算清繳內(nèi)容重點關注以下內(nèi)容: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一般經(jīng)歷兩個環(huán)節(jié):
預扣預繳:扣繳義務人在當年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匯算清繳:符合條件的,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內(nèi)辦理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2021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的計算
2021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 [(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21年已預繳稅額
1.綜合所得收入額
工資、薪金收入額=收入-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
勞務報酬收入額=收入×(1-20%)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額=收入×(1-20%)
稿酬收入額=收入×(1-20%)×70%
注意: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取得綜合所得辦理匯算清繳時,匯算清繳地與預扣預繳地減免稅額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孰高值確定減免稅額。
2.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1)以納稅人一個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不完的,不可以結轉(zhuǎn)扣除。
(2)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在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減除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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