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稅務師《稅法一》每日一練:金銀首飾消費稅(01.06)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20/01/06 09:42:03 字體: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您提供稅務師《稅法一》每日一練在線測試,通過做題來積累經(jīng)驗,考試時會更得心應手哦!

單選題

下列關于金銀首飾消費稅的規(guī)定,不正確的是( )。

A、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從事金銀首飾零售業(yè)務的單位和個人,為金銀首飾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B、委托加工(除另有規(guī)定外)、委托代銷金銀首飾的,受托方也是納稅人 

C、納稅人零售的金銀首飾(含以舊換新),于移送時納稅 

D、帶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銀首飾,于受托方交貨時納稅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解析】
納稅人銷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銀首飾(含以舊換新),于銷售時納稅;用于饋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金銀首飾,于移送時納稅;帶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銀首飾,于受托方交貨時納稅。 【點評】本題考查的是消費稅有關金銀首飾的相關規(guī)定。金銀首飾的納稅義務環(huán)節(jié)總結如下: 納稅人銷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銀首飾(含以舊換新),于銷售時納稅;用于饋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金銀首飾,于移送時納稅;帶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銀首飾,于受托方交貨時納稅。金銀首飾消費稅改變征稅環(huán)節(jié)后,經(jīng)營單位進口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由進口環(huán)節(jié)征收改為在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出口金銀首飾由出口退稅改為出口不退消費稅。個人攜帶、郵寄金銀首飾進境,仍按海關現(xiàn)行規(guī)定征稅。 

點擊進入“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

稅務師:每日一練《稅法二》(01.06)

稅務師:每日一練《財務與會計》(01.06)

稅務師:每日一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01.06)

稅務師:每日一練《涉稅服務實務》(01.06)

稅務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網(wǎng)校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練還提供專家點評,每周根據(jù)大家的測試結果,對于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一下點評,以幫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試順利!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