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關于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來源: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編輯: 2014/12/01 14:20:49  字體:

選課中心

多樣班次隨心選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備考干貨任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題目等你練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省時省力又省錢

會計人證件照

報名提醒

備考省心又安心

報名提醒

關于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9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jīng)國務院批準,現(xiàn)將消費稅政策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氣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車消費稅。氣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車繼續(xù)分別按3%和10%的稅率征收消費稅。

二、取消汽車輪胎稅目。

三、取消車用含鉛汽油消費稅,汽油稅目不再劃分二級子目,統(tǒng)一按照無鉛汽油稅率征收消費稅。

四、取消酒精消費稅。取消酒精消費稅后,“酒及酒精”品目相應改為“酒”,并繼續(xù)按現(xiàn)行消費稅政策執(zhí)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執(zhí)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11月25日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