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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guān)法律》練習題:債務人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4/05/30 11:48:58 字體:

  單選題:

  30、債務人尚未解散,但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涨颐黠@缺乏清償能力,屬于破產(chǎn)原因之一。這種情況下,可以依法提出破產(chǎn)申請的主體是(    )。

  A.債權(quán)人

  B.債務人的債務人

  C.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

  D.債務人的出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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