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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稅考試《稅法二》第九章預習: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4/02/13 14:29:31 字體:

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第九章 耕地占用稅

  知識點二、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

  耕地占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yè)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二、征稅范圍

  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為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yè)建設而占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

  注:

  1.“耕地”是指種植農業(yè)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其中,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

  2.占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yè)建設,也視同占用耕地,必須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稅。

  3.占用已開發(fā)從事種植、養(yǎng)殖的灘涂、草場、水面和林地等從事非農業(yè)建設,由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結合情況確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稅。

  4.在占用之前3年內屬于規(guī)定范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也視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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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第九章預習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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